本章着眼于灾难风险管理(DRM)中的一组重要但未被研究的参与者:区域组织。尽管区域机制在灾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,但关于其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的研究很少。实际上,关于区域机构相对优势和劣势的已发表研究很少,而在区域风险管理中其活动范围或有效性的比较则少得多。该机构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
布鲁金斯-LSE内部流离失所项目试图通过提供有关参与灾害风险管理的30多个区域组织的工作的一些基本信息,并通过使用以下方法对这些组织中的13个组织的工作进行一些比较和概括来解决这一差距。 17个有效性指标。本章总结了一些研究。
考虑到区域组织在历史,目的,规模,能力和其他特征方面的多样性,很难比较DRM中区域组织的工作。
为了促进不同组织之间的比较,制定了一套十七项指标作为比较的基准。
这些指标是:
区域组织是否具有:
1.关于灾害风险管理的定期政府间会议
2.区域DRR框架/公约
3.区域发展管理框架/公约
4. DRM的特定组织
5.区域/次区域灾害管理中心
6.区域救灾基金
7.区域灾害保险计划
8.一种为DRR项目提供区域资金的方式
9.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手段
10.区域快速反应机制
11.区域技术合作(预警系统)
12.联合灾害管理演习/模拟
13. NDMA工作人员/ DRM问题技术培训的区域能力建设
14.关于DRM问题的研究
15.灾害援助区域军事议定书
16.关于灾害风险管理的区域门户网站
17.区域IDRL条约/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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